永城市残联机关内设部室
来源:永城市残联 发表时间:2016-12-26 浏览次数:5120
办公室
(一)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结合本地实际,积极协助政府研究、制定、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计划、规划、政策和措施,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,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。
(二)管理好残疾人工作档案。
(三)听取残疾人意见,反映残疾人需求,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,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。
(四)宣传残疾人事业,沟通政府、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,弘扬人道主义,动员社会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。
(五)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,履行应尽义务,发扬乐观进取精神,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,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。
(六)开展残疾人康复、教育、劳动就业、职业培训、文化、体育、用品用具供应、福利保障、无障碍建设、残疾预防、社会募捐和社会服务工作,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。
(七)做好残疾人信访、维权工作。
(八)认真组织好“全国助残日”、“国际残疾人日”、“国际聋人节”、“国际盲人节”等活动,组织好“结对帮扶助残”以及适合当地特点的助残活动,发动社会力量,深入开展“帮、包、带、扶”活动,促进扶残解困工作走向社会。大力倡导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,组织残疾人开展相关活动。
康复部
1、在市残联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康复工作,承担残联康复的日常工作。
2、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,充分利用社会资源,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与服务工作。
3、在全市开展各类残疾人的康复需求调查,掌握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情况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,以便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康复训练与服务。
4、负责本地区残疾人康复机构的指导、监督,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康复工作体系。确保其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康复训练与服务。
5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康复工作的意义、目的,提高广大群众的康复意识。
6、负责残联康复工作的统计、汇总、报表工作。
组联部
一、密切联系残疾人,听取残疾人意见,反映残疾人需求,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。
二、团结、教育残疾人,遵守法律,履行应尽义务,发扬乐观进取精神,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,为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。
三、沟通政府、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,宣传残疾人事业,动员社会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。
四、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、教育、劳动就业、文化生活、福利、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,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。
五、协助政府研究、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、政策、规划和计划,发挥综合、协调、咨询、服务作用,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。
六、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八、管理和发放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。
九、联系、指导各残疾人群众组织,培养残疾人工作者。
计财部
负责机关财务的日常工作,编制经费预算、决算,管理事业经费,基建投资和物资供应;负责残疾人事业的计划工作;统筹向社会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;承担残联系统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,指导下级残联的经费预算、基本建设和基金会工作。